根據(jù)財政部 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《關于緩繳涉及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的公告》(2022年第29號)、青島市水務管理局《青島市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緩繳第四季度污水處理費實施細則》(青水供排字〔2022〕1號)的要求,針對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用戶緩繳污水處理費。具體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緩繳對象
由我市城市公共供水企業(yè)提供供水服務,并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。
二、緩繳費用
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,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。
三、緩繳方式
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,一個季度后進行補繳,不收違約金。自2023年1月1日零時起,恢復正常繳費。緩繳費用應于2023年第一季度最后一個工作日前完成補繳。
附件: 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污水處理費緩繳申請表
青島市海潤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
2022年11月4日
附件:
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污水處理費緩繳申請表
用戶名 |
|
||
用水地址 |
|
||
繳費號 |
|
||
聯(lián)系人 |
|
聯(lián)系電話 |
|
申請緩繳賬期 |
|
緩繳金額 |
|
承諾還款時限 |
|
申請單位/申請人:
年 月 日